逻辑与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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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明是一个一次涵盖所有情形的论证,包括永远不会有人去检查的那些情形。检查一千个情形只是证据,证明才能把问题解决。下面的方法就是这种论证可能采取的几种形式。
数学论证由哪些部分组成?
数学论证由几种命题组成。定义固定一个词的意义;它是一种选择,所以无所谓真假。命题是一个不是真就是假的主张。定理是已经证明的命题,引理是为了证明更大的定理而先证出的较小定理,推论则是从定理出发一两步就能得到的结果。把 3 的倍数定义为 3k,其中 k 是整数。那么“两个 3 的倍数的和是 3 的倍数”,在证明了 3a + 3b = 3(a + b) 之后就成为一个定理,而对三个倍数的同样主张就是一个推论。这些名称之所以重要,是因为证明只能使用定义和已经证明的命题。猜想看起来是真的,但还没有证明。一个例子不是证明:6 + 9 = 15 只是说明了这个定理,并没有证明它。
所以争论 1 是不是质数是没有结果的。这个定义把 1 排除在外,是为了让每个正整数都恰好有一种质因数分解。这是一个选择,不是一个发现。
命题可以用 and、or 和 not 连接,而真值表会列出真和假的每一种组合,把每个连接词精确地决定下来。在数学里,or 是包含式的:P or Q 在两者都成立时也是真的。
一个命题的否定恰好在该命题为假时为真,而且不能否定得比这更多。x > 5 的否定是 ,不是 x < 5,因为 x = 5 从来没有被排除。在否定之下,and 变成 or,or 变成 and。这就是德摩根定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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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中命题的否定是什么?
为什么逆否命题成立,逆命题却不一定?
条件命题“若 P 则 Q”只在一种情形下为假:P 为真而 Q 为假。逆否命题“若非 Q 则非 P”恰好也在这个情形下为假,所以只要原命题为真,它就为真。逆命题“若 Q 则 P”在 Q 为真而 P 为假时为假,那是另一种情形,所以原命题为真时它仍可能为假。以“若一个数的末位是 0,则它能被 5 整除”为例。它的逆否命题“若一个数不能被 5 整除,则它的末位不是 0”为真。它的逆命题“若一个数能被 5 整除,则它的末位是 0”为假:15 = 3 × 5 的末位是 5。当两个方向都成立时,这个命题就是“当且仅当”,而且每个方向都需要各自的证明。对原命题而言,打破它的情形永远不会发生:末位是 0 的数是 10 的倍数,而 10 = 2 × 5。
一个命题和它的逆否命题会被相同的数推翻,这正是为什么其中一个为真时,另一个也一定为真。
找出一个使逆命题不成立的数。
它写成 ,其中 P 是前提,Q 是结论。当 P 为假时,条件命题什么都没有承诺,所以不可能被打破。
用符号来写,逆命题是 ,逆否命题是 not not P。以“若 n 是 4 的倍数,则 n 是偶数”为例,逆命题在 n = 6 时不成立,而逆否命题“若 n 不是偶数,则 n 不是 4 的倍数”为真。
真值表用四行就能判定。 与 not not P 这两列在每一行都一致,所以这两个命题在逻辑上是等价的。逆命题和否命题 not not Q 也以同样的方式成对。
当 P 保证 Q 时,P 对 Q 是充分的;当没有 P 就不可能有 Q 时,P 对 Q 是必要的。当一个条件既充分又必要时,这个命题读作“P 当且仅当 Q”,要证明它就是要证明 和 。漏掉一个方向,主张就没有证完。
详见 条件命题、逆命题与否命题、逆否命题、必要条件与充分条件和当且仅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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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个命题总是与逆命题一致?
这三者中,哪一个在原命题为真时必然为真?
量词怎样改变一个命题?
量词说明一个主张涵盖多少个对象。“任意”写成 ,对一个集合里的每个对象提出主张;“存在”写成 ,主张至少有一个对象具有这个性质。它们的证明和推翻方式正好相反。任意的主张需要涵盖每一种情形的论证,而一个反例就能推翻它。存在的主张只需要一个例子,要推翻它则必须排除每一种情形。所以“每个质数都是奇数”败在质数 2 手上,而“有些平方数的末位是 6”可以用 4 × 4 = 16 证明。原因在于否定:任意主张的否定是存在主张。量词的顺序会改变意义。“对每个 x 都有一个更大的 y”对整数是真的,因为 y = x + 1 就行,但“有一个 y 比每个 x 都大”主张有一个最大的数,是假的。要否定一个量化的主张,就把量词互换,再否定它后面的内容。
每个 x 都 ≤ 6,所以 ∀x: x ≤ 6 为真,∃x: x > 6 为假:这两个命题互为否定,结论总是相反
把 x₅ 提到 6 以上,看看这两个命题
“每个人都有母亲”和“有一个人是所有人的母亲”用了相同的量词,顺序却相反,而只有第一句是真的。
“每只天鹅都是白的”的否定是“有些天鹅不是白的”,不是“没有天鹅是白的”,后者主张的远多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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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中命题的否定是什么?
证明某件事的标准方法有哪些?
大多数证明用六种方法之一:直接证法、逆否证法、穷举证法、反例反证法、唯一性证明和数学归纳法。直接证法假设前提,经过必然成立的步骤走到结论。要证明两个奇数的乘积是奇数,把它们写成 2a + 1 和 2b + 1;它们的乘积是 4ab + 2a + 2b + 1,也就是 2(2ab + a + b) + 1,所以是奇数。例如 7 × 9 = 63 = 2 × 31 + 1。主张的形式决定方法。当前提能用的信息很少时,例如“若 是奇数,则 n 是奇数”,就证明它的逆否命题。少数几种情形适合穷举,错误的主张适合用一个反例,而关于每个整数的主张则适合用归纳法。证明只有在每一步都从前面的步骤推出时才算完整,所以每一行都要说明它的根据。
要证明两个偶数的和是偶数,把它们写成 2a 和 2b。和是 2(a + b),是 2 乘以一个整数,所以是偶数。
逆否证法改证 not not P,当否定后的命题比较容易处理时,这是正确的选择。要证明若 是偶数则 n 是偶数,从“n 是奇数”出发:n = 2k + 1,所以 ,是奇数。这就证明了主张,不需要再多一步。
穷举证法把主张拆成有限个情形,逐一证明。要先检查这些情形没有遗漏。“n 是偶数或奇数”涵盖每个整数。“n 是质数或合数”就没有,因为 1 两者都不是。
反例反证法用一个失败的情形,结束一个一般性的主张。 在 n 从 0 到 39 时都是质数,但这什么也证明不了。
主张恰好有一个对象存在,需要两个论证:造出一个符合的对象,再取任意两个符合的对象,证明它们相等。数学归纳法证明一个命题在 n = 1 时成立,而且每一个情形都会推出下一个;它在数列与级数指南中讲解。
详见 直接证明、逆否命题证法、穷举证法、举反例证伪、证明存在性与唯一性和数学归纳法证明:1加到n的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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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证明绝不会做什么?
"若n是奇数,则是奇数"的直接证明是怎么开始的?
两个有名字的计数论证
鸽笼原理说:把比箱子数量还多的对象放进箱子里,必有某个箱子至少装了两个。它证明有一对存在,却不说是哪一对,而这常常就是证明所需要的全部。
用双射计数,是把两个集合一对一配对、没有任何剩下,以证明它们大小相同。一个有 n 个元素的集合有 个子集,因为每个子集恰好对应一串 n 个是或否的选择。
哪些不等式值得记住名字?
有四个不等式值得记住名字:三角不等式、算术平均–几何平均不等式、柯西–施瓦茨不等式,以及指数、多项式与对数的增长顺序。当精确值难以求得或不需要时,它们各自给一个量设置界限。算术平均–几何平均不等式用得最多:对非负的 a 和 b,算术平均 至少等于几何平均 。取 a = 9、b = 1,(9 + 1) ÷ 2 = 5,,而 。它成立是因为平方永远不是负的: 的平方至少是 0,整理就得到这个不等式。要相等必须 a = b,这就是这个不等式找到最小值的方式。对 x > 0,,最小值出现在 x = 1,因为 x 和 的几何平均是 1。试一个值:x = 4 时, 高于 2。
高 √(ab) = 3.464 是弦的一半,所以它比半径 (a + b)/2 = 4 短:(a + b)/2 ≥ √(ab)
滑动分割点,直到高度到达半径
三角不等式说:在任何边长为 a、b、c 的三角形中,。写成 ,它对数、向量和复数都成立。
用符号写,这个不等式是 ,只有在 a = b 时才取等号。证明只是一个平方式:,所以 。整理成 ,再把两边除以 2。在面积固定的长方形中,正方形的周长最小。
柯西–施瓦茨不等式说,两个向量的内积至多是它们长度的乘积,,因为 ,而余弦值永远不超过 1。
增长顺序说,长期而言,指数会超过任何多项式,而多项式会超过任何对数。很大的次方只会延后交叉点,不会消除它。
详见 三角不等式、算术平均–几何平均不等式、柯西–施瓦茨不等式和多项式、指数与对数增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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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 a = 49,b = 1。哪一个是算术平均?
取 a = 4,b = 1。哪一个是算术平均?
卡住的时候,怎么找出证明?
卡住的时候,用一个解题策略:它是寻找证明的方法,而不是写出证明。有三个策略做了大部分的事:从目标倒推、先解一个更简单的版本,以及从特例走向通则。假设你想求 n 边形的对角线数量。数几个小情形:四边形有 2 条,五边形有 5 条,六边形有 9 条。每个顶点用对角线连到其他 n − 3 个顶点,而每条对角线有两个端点,这提示答案是 。小情形有帮助,因为可以用手检查,而且能显示一般论证必须解释的规律。不过规律不是证明:是计数论证证明了公式,不是那张表。倒推改变了书写的顺序:你从目标找出步骤,再从前提顺着写出证明。用一个数过的情形检验公式:对六边形,6 × 3 ÷ 2 = 9。
从目标倒推,是从结论开始,问什么能产生它,再问什么能产生那个,直到所需的条件是已经知道的事。
先解一个更简单的问题,是把问题缩小到可以用手算,小情形就会显示规则。
从特例走到所有情形,需要一个一般性的论证。依序加奇数得到 1、4、9、16,在有论证涵盖每个 n 之前,这都只是一个猜想。还要检查特例用到的东西,是不是一般情形也有。一个悄悄假设有直角或正数的证明,证明的是比它宣称的更窄的定理。
找出论证的破绽是反方向的技能。在那些经典的 1 = 2 的证明里,错误的结论代表有一步没有根据,而它通常是在 a = b 时除以 a − b,也就是除以 0。
详见 从目标往回推、先解决一个更简单的问题、从特殊情形到一般情形和找出论证中的漏洞。
值得点名的错误
- 证明了逆命题。检查你假设的是哪个命题、得到的又是哪一个。
- 假设了要证明的东西。从结论出发什么也证明不了,除非每一步都可以反过来。
- 否定量词时没有互换它。“全都是”的否定是“至少有一个不是”,绝不是“没有一个是”。
- 把例子当成证明。费马猜想 永远是质数,在 n = 5 时就不成立。
- 情形没有涵盖全部。穷举证法的好坏,取决于是否检查过这些情形是完整的。
- 在开平方或取绝对值时漏掉一种情形。 有两个解,3 和 −3。把不等式除以负数,不等号要反过来。
接下来往哪里走
直线、角与毕氏定理指南中的几何证明是带图的直接证法,全等、圆定理与变换指南中的圆定理则是一连串这样的证明。归纳法随着它所证明的数列与级数一起展开。鸽笼原理和双射在集合与计数指南中会再度用到。
轮到你了
三题试一试,点选作答。
如果下雨,地面就会湿。地面没有湿。所以
反例
要推翻“所有质数都是奇数”,可以用
常见问题
- 逆命题和逆否命题有什么不同?
- “若 P 则 Q”的逆命题是“若 Q 则 P”,这是另一个命题,可能是假的。逆否命题是“若非 Q 则非 P”,它和原命题一样真。“若一个数能被 4 整除,则它是偶数”是真的;它的逆命题是假的,因为 6 是偶数;它的逆否命题“奇数不能被 4 整除”是真的。证明逆否命题就证明了原命题。
- 含有“任意”的命题要怎么否定?
- 把量词互换,再否定后面的内容。“每只天鹅都是白的”的否定不是“没有天鹅是白的”,而是“存在一只不是白的天鹅”。同样地,“存在一个解”的否定是“每个候选都不是解”。所以要推翻一个全称主张只需要一个反例,而要推翻一个存在主张,就必须排除每一种情形。
- 什么是鸽笼原理?
- 如果把较多的物品放进较少的容器,就有某个容器至少装了两件物品。这听起来显然到没有用,却能证明令人意外的事:任何 13 个人当中,有两个人的生日在同一个月;任何 6 个人的群体中,有三个人互相认识,或有三个人互相不认识。它的威力在于保证某样东西存在,却不必指出是哪一个,而这常常就是证明所需要的全部。
- 为什么一个反例就能推翻一个命题?
- 因为全称命题对每一种情形都提出主张,所以只要有一个情形不成立,这个主张就是假的,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再争论。成立的例子有多少都无关紧要。欧拉的猜想存在了将近两百年,被一个反例终结。这种不对称是精确的:证明一个全称主张,需要涵盖所有情形的论证,而推翻它只需要一个例子。
- 必要和充分是什么意思?
- 充分条件保证结果,必要条件则是结果要成立就必须满足的。能被 4 整除对于是偶数是充分的,但不必要;是偶数对于能被 4 整除是必要的,但不充分。当一个条件既必要又充分,它就精确地刻画了这个结果,这时命题写成“当且仅当”,需要证明两个方向的条件命题都成立。
- 什么是算术平均–几何平均不等式?
- 非负数的算术平均永远不会小于它们的几何平均:对两个数,,只有在 a = b 时才取等号。它来自平方永远不是负的:展开 ,一行就得到结果。它是不用微积分、就能证明某个量有最小值的标准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