邏輯與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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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明是一個一次涵蓋所有情形的論證,包括永遠不會有人去檢查的那些情形。檢查一千個情形只是證據,證明才能把問題解決。下面的方法就是這種論證可能採取的幾種形式。
數學論證由哪些部分組成?
數學論證由幾種敘述組成。定義固定一個詞的意義;它是一種選擇,所以無所謂真假。命題是一個不是真就是假的主張。定理是已經證明的命題,引理是為了證明更大的定理而先證出的較小定理,推論則是從定理出發一兩步就能得到的結果。把 3 的倍數定義為 3k,其中 k 是整數。那麼「兩個 3 的倍數的和是 3 的倍數」,在證明了 3a + 3b = 3(a + b) 之後就成為一個定理,而對三個倍數的同樣主張就是一個推論。這些名稱之所以重要,是因為證明只能使用定義和已經證明的敘述。猜想看起來是真的,但還沒有證明。一個例子不是證明:6 + 9 = 15 只是說明了這個定理,並沒有證明它。
所以爭論 1 是不是質數是沒有結果的。這個定義把 1 排除在外,是為了讓每個正整數都恰好有一種質因數分解。這是一個選擇,不是一個發現。
敘述可以用 and、or 和 not 連接,而真值表會列出真和假的每一種組合,把每個連接詞精確地決定下來。在數學裡,or 是包含式的:P or Q 在兩者都成立時也是真的。
一個敘述的否定恰好在該敘述為假時為真,而且不能否定得比這更多。x > 5 的否定是 ,不是 x < 5,因為 x = 5 從來沒有被排除。在否定之下,and 變成 or,or 變成 and。這就是笛摩根定律。
換你試試
圖中這個敘述的否定是什麼?
為什麼逆否命題成立,逆命題卻不一定?
條件敘述「若 P 則 Q」只在一種情形下為假:P 為真而 Q 為假。逆否命題「若非 Q 則非 P」恰好也在這個情形下為假,所以只要原命題為真,它就為真。逆命題「若 Q 則 P」在 Q 為真而 P 為假時為假,那是另一種情形,所以原命題為真時它仍可能為假。以「若一個數的末位是 0,則它能被 5 整除」為例。它的逆否命題「若一個數不能被 5 整除,則它的末位不是 0」為真。它的逆命題「若一個數能被 5 整除,則它的末位是 0」為假:15 = 3 × 5 的末位是 5。當兩個方向都成立時,這個敘述就是「若且唯若」,而且每個方向都需要各自的證明。對原命題而言,打破它的情形永遠不會發生:末位是 0 的數是 10 的倍數,而 10 = 2 × 5。
一個命題和它的逆否命題會被相同的數推翻,這正是為什麼其中一個為真時,另一個也一定為真。
找出一個使逆命題不成立的數。
它寫成 ,其中 P 是前提,Q 是結論。當 P 為假時,條件敘述什麼都沒有承諾,所以不可能被打破。
用符號來寫,逆命題是 ,逆否命題是 not not P。以「若 n 是 4 的倍數,則 n 是偶數」為例,逆命題在 n = 6 時不成立,而逆否命題「若 n 不是偶數,則 n 不是 4 的倍數」為真。
真值表用四列就能判定。 與 not not P 這兩欄在每一列都一致,所以這兩個敘述在邏輯上是等價的。逆命題和否命題 not not Q 也以同樣的方式成對。
當 P 保證 Q 時,P 對 Q 是充分的;當沒有 P 就不可能有 Q 時,P 對 Q 是必要的。當一個條件既充分又必要時,這個敘述讀作「P 若且唯若 Q」,要證明它就是要證明 和 。漏掉一個方向,主張就沒有證完。
詳見 條件敘述、逆命題與否命題、逆否命題、必要條件與充分條件和若且唯若。
換你試試
哪一個敘述的真假永遠和逆命題一致?
這三者之中,哪一個在原命題為真時必定為真?
量詞怎樣改變一個敘述?
量詞說明一個主張涵蓋多少個物件。「任意」寫成 ,對一個集合裡的每個物件提出主張;「存在」寫成 ,主張至少有一個物件具有這個性質。它們的證明和推翻方式正好相反。任意的主張需要涵蓋每一種情形的論證,而一個反例就能推翻它。存在的主張只需要一個例子,要推翻它則必須排除每一種情形。所以「每個質數都是奇數」敗在質數 2 手上,而「有些平方數的末位是 6」可以用 4 × 4 = 16 證明。原因在於否定:任意主張的否定是存在主張。量詞的順序會改變意義。「對每個 x 都有一個更大的 y」對整數是真的,因為 y = x + 1 就行,但「有一個 y 比每個 x 都大」主張有一個最大的數,是假的。要否定一個量化的主張,就把量詞互換,再否定它後面的內容。
每個 x 都 ≤ 6,所以 ∀x: x ≤ 6 為真,∃x: x > 6 為假:這兩個命題互為否定,結論總是相反
把 x₅ 提到 6 以上,看看這兩個命題
「每個人都有母親」和「有一個人是所有人的母親」用了相同的量詞,順序卻相反,而只有第一句是真的。
「每隻天鵝都是白的」的否定是「有些天鵝不是白的」,不是「沒有天鵝是白的」,後者主張的遠多得多。
換你試試
圖中這個敘述的否定是什麼?
證明某件事的標準方法有哪些?
大多數證明用六種方法之一:直接證法、逆否證法、窮舉證法、反例反證法、唯一性證明和數學歸納法。直接證法假設前提,經過必然成立的步驟走到結論。要證明兩個奇數的乘積是奇數,把它們寫成 2a + 1 和 2b + 1;它們的乘積是 4ab + 2a + 2b + 1,也就是 2(2ab + a + b) + 1,所以是奇數。例如 7 × 9 = 63 = 2 × 31 + 1。主張的形式決定方法。當前提能用的資訊很少時,例如「若 是奇數,則 n 是奇數」,就證明它的逆否命題。少數幾種情形適合窮舉,錯誤的主張適合用一個反例,而關於每個整數的主張則適合用歸納法。證明只有在每一步都從前面的步驟推出時才算完整,所以每一行都要說明它的根據。
要證明兩個偶數的和是偶數,把它們寫成 2a 和 2b。和是 2(a + b),是 2 乘以一個整數,所以是偶數。
逆否證法改證 not not P,當否定後的敘述比較容易處理時,這是正確的選擇。要證明若 是偶數則 n 是偶數,從「n 是奇數」出發:n = 2k + 1,所以 ,是奇數。這就證明了主張,不需要再多一步。
窮舉證法把主張拆成有限個情形,逐一證明。要先檢查這些情形沒有遺漏。「n 是偶數或奇數」涵蓋每個整數。「n 是質數或合數」就沒有,因為 1 兩者都不是。
反例反證法用一個失敗的情形,結束一個一般性的主張。 在 n 從 0 到 39 時都是質數,但這什麼也證明不了。
主張恰好有一個物件存在,需要兩個論證:造出一個符合的物件,再取任意兩個符合的物件,證明它們相等。數學歸納法證明一個敘述在 n = 1 時成立,而且每一個情形都會推出下一個;它在數列與級數指南中講解。
詳見 直接證法、逆否證法、窮舉證法、反例反證法、證明存在性與唯一性和數學歸納法證明:1加到n的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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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證法絕不會做什麼?
「若 n 為奇數,則 為奇數」的直接證法,是怎麼開始的?
兩個有名字的計數論證
鴿籠原理說:把比箱子數量還多的物件放進箱子裡,必有某個箱子至少裝了兩個。它證明有一對存在,卻不說是哪一對,而這常常就是證明所需要的全部。
用雙射計數,是把兩個集合一對一配對、沒有任何剩下,以證明它們大小相同。一個有 n 個元素的集合有 個子集,因為每個子集恰好對應一串 n 個是或否的選擇。
哪些不等式值得記住名字?
有四個不等式值得記住名字:三角不等式、算術平均–幾何平均不等式、柯西–施瓦茲不等式,以及指數、多項式與對數的成長順序。當精確值難以求得或不需要時,它們各自給一個量設定界限。算術平均–幾何平均不等式用得最多:對非負的 a 和 b,算術平均 至少等於幾何平均 。取 a = 9、b = 1,(9 + 1) ÷ 2 = 5,,而 。它成立是因為平方永遠不是負的: 的平方至少是 0,重新整理就得到這個不等式。要相等必須 a = b,這就是這個不等式找到最小值的方式。對 x > 0,,最小值出現在 x = 1,因為 x 和 的幾何平均是 1。試一個值:x = 4 時, 高於 2。
高 √(ab) = 3.464 是弦的一半,所以它比半徑 (a + b)/2 = 4 短:(a + b)/2 ≥ √(ab)
滑動分割點,直到高度到達半徑
三角不等式說:在任何邊長為 a、b、c 的三角形中,。寫成 ,它對數、向量和複數都成立。
用符號寫,這個不等式是 ,只有在 a = b 時才取等號。證明只是一個平方式:,所以 。整理成 ,再把兩邊除以 2。在面積固定的長方形中,正方形的周長最小。
柯西–施瓦茲不等式說,兩個向量的內積至多是它們長度的乘積,,因為 ,而餘弦值永遠不超過 1。
成長順序說,長期而言,指數會超過任何多項式,而多項式會超過任何對數。很大的次方只會延後交叉點,不會消除它。
詳見 三角不等式、算術平均–幾何平均不等式、柯西–施瓦茲不等式和多項式、指數與對數成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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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 a = 49,b = 1。哪一個是算術平均?
這個不等式的證明,依靠哪一個單一事實?
卡住的時候,怎麼找出證明?
卡住的時候,用一個解題策略:它是尋找證明的方法,而不是寫出證明。有三個策略做了大部分的事:從目標倒推、先解一個更簡單的版本,以及從特例走向通則。假設你想求 n 邊形的對角線數量。數幾個小情形:四邊形有 2 條,五邊形有 5 條,六邊形有 9 條。每個頂點用對角線連到其他 n − 3 個頂點,而每條對角線有兩個端點,這提示答案是 。小情形有幫助,因為可以用手檢查,而且能顯示一般論證必須解釋的規律。不過規律不是證明:是計數論證證明了公式,不是那張表。倒推改變了書寫的順序:你從目標找出步驟,再從前提順著寫出證明。用一個數過的情形檢驗公式:對六邊形,6 × 3 ÷ 2 = 9。
從目標倒推,是從結論開始,問什麼能產生它,再問什麼能產生那個,直到所需的條件是已經知道的事。
先解一個更簡單的問題,是把問題縮小到可以用手算,小情形就會顯示規則。
從特例走到所有情形,需要一個一般性的論證。依序加奇數得到 1、4、9、16,在有論證涵蓋每個 n 之前,這都只是一個猜想。還要檢查特例用到的東西,是不是一般情形也有。一個悄悄假設有直角或正數的證明,證明的是比它宣稱的更窄的定理。
找出論證的破綻是反方向的技能。在那些經典的 1 = 2 的證明裡,錯誤的結論代表有一步沒有根據,而它通常是在 a = b 時除以 a − b,也就是除以 0。
詳見 從目標倒推、先解一個更簡單的問題、從特例到通則和找出論證中的破綻。
值得點名的錯誤
- 證明了逆命題。檢查你假設的是哪個敘述、得到的又是哪一個。
- 假設了要證明的東西。從結論出發什麼也證明不了,除非每一步都可以反過來。
- 否定量詞時沒有互換它。「全都是」的否定是「至少有一個不是」,絕不是「沒有一個是」。
- 把例子當成證明。費馬猜想 永遠是質數,在 n = 5 時就不成立。
- 情形沒有涵蓋全部。窮舉證法的好壞,取決於是否檢查過這些情形是完整的。
- 在開平方或取絕對值時漏掉一種情形。 有兩個解,3 和 −3。把不等式除以負數,不等號要反過來。
接下來往哪裡走
直線、角與畢氏定理指南中的幾何證明是帶圖的直接證法,全等、圓定理與變換指南中的圓定理則是一連串這樣的證明。歸納法隨著它所證明的數列與級數一起展開。鴿籠原理和雙射在集合與計數指南中會再度用到。
輪到你了
三題試一試,點選作答。
如果下雨,地面就會濕。地面沒有濕。所以
反例
要推翻「所有質數都是奇數」,可以用
常見問題
- 逆命題和逆否命題有什麼不同?
- 「若 P 則 Q」的逆命題是「若 Q 則 P」,這是另一個敘述,可能是假的。逆否命題是「若非 Q 則非 P」,它和原命題一樣真。「若一個數能被 4 整除,則它是偶數」是真的;它的逆命題是假的,因為 6 是偶數;它的逆否命題「奇數不能被 4 整除」是真的。證明逆否命題就證明了原命題。
- 含有「任意」的敘述要怎麼否定?
- 把量詞互換,再否定後面的內容。「每隻天鵝都是白的」的否定不是「沒有天鵝是白的」,而是「存在一隻不是白的天鵝」。同樣地,「存在一個解」的否定是「每個候選都不是解」。所以要推翻一個全稱主張只需要一個反例,而要推翻一個存在主張,就必須排除每一種情形。
- 什麼是鴿籠原理?
- 如果把較多的物品放進較少的容器,就有某個容器至少裝了兩件物品。這聽起來顯然到沒有用,卻能證明令人意外的事:任何 13 個人當中,有兩個人的生日在同一個月;任何 6 個人的群體中,有三個人互相認識,或有三個人互相不認識。它的威力在於保證某樣東西存在,卻不必指出是哪一個,而這常常就是證明所需要的全部。
- 為什麼一個反例就能推翻一個敘述?
- 因為全稱敘述對每一種情形都提出主張,所以只要有一個情形不成立,這個主張就是假的,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再爭論。成立的例子有多少都無關緊要。歐拉的猜想存在了將近兩百年,被一個反例終結。這種不對稱是精確的:證明一個全稱主張,需要涵蓋所有情形的論證,而推翻它只需要一個例子。
- 必要和充分是什麼意思?
- 充分條件保證結果,必要條件則是結果要成立就必須滿足的。能被 4 整除對於是偶數是充分的,但不必要;是偶數對於能被 4 整除是必要的,但不充分。當一個條件既必要又充分,它就精確地刻畫了這個結果,這時敘述寫成「若且唯若」,需要證明兩個方向的條件敘述都成立。
- 什麼是算術平均–幾何平均不等式?
- 非負數的算術平均永遠不會小於它們的幾何平均:對兩個數,,只有在 a = b 時才取等號。它來自平方永遠不是負的:展開 ,一行就得到結果。它是不用微積分、就能證明某個量有最小值的標準工具。